作者:李欣楠 王朱绂婚姻传统风俗人民生活水平结婚登记彩礼
摘要:【案情】张某(男)是A村村民,经人介绍与B村村民韩某(女)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定下婚约,并按照韩某村中的风俗,张某给付韩某彩礼20000元。双方在相处半年后,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并朱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举行结婚仪式后,双方共同生活了半年,在此期间部分生活支出由韩某支付。半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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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是一个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农业生产经营部门、涉农企业、农业科研院所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经济信息期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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