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志国个人所有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摘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论。关于“个人所有制”概念本身存在着诸多争议。个人所有制的实质是公有制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长期以来,理论界过分强调了个人所有制的公有制性质,但个人所有制与传统的国有制存在着根本的区别,由于对个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理解得偏差,并因此在实践中造成了一些错误。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无论是维护传统的公有制经济还是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私有化,都不符合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含义。为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应该探索维护公有制的前提条件下,实现个人所有权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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