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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分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体制改革

作者:黄范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体制改革政企分开公共服务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经营性国有资产

摘要:“十一五”规划强调“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它置于深化改革的首位,因为这不是一般行政事务性改革,而是要以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为重要内容的政府体制改革。这是关系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定位与改革问题。 主席前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7次学习会议上讲话,对政府体制改革问题做了极为深刻的阐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表明,政府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把政府建设成一个履行公共服务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然而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不仅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又履行庞大的国有资产(特别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职能,即政府身兼有两种不同的身份和不同职能,这就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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