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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资源型产业垄断的规制问题——以盐湖钾肥为例

作者:蒋延芹 张雪冬资源型产业垄断规制盐湖钾肥

摘要:正规制是指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并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美国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被称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之母"。改革开放后我国引入了竞争机制,国家也陆续颁布了若干法规。2008年8月1日颁布施行的《反垄断法,明确了需要规制的垄断行为,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尤其是经济法体系逐渐完善,自此我国的反垄断实践工作终于旗帜鲜明地由幕后转到了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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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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