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斌宁扁平化省直辖县乡财县管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执行与中央、省、县、乡四级行政体制相匹配的四级财政体制。少数地区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1958年,“化”运动展开,乡镇级财政被取消,农村实行统收统支的政策,基础设施和各项事业所需资金都是通过依靠上级财政拔款和集体积累来解决。1958年,市领导县的体制逐渐扩大,经过多年发展,市级行政体制和市级财政体制基本形成。1983年,撤销建立乡政府,随之建立乡镇财政。至此,时期实行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管理体制被撤销,财政体系发展到包括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次,实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目标。随着市管县体制的不断完善,五级财政体制已经成为我国财政体系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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