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权属证书房屋买卖合同小庄村李桂镇人民政府受让人宅基地使用动产转让所有权人
摘要:案例1994年12月19日,河北省遵化市平安城镇西小庄张久城与本村村民李桂增订立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李桂增将自家的四间瓦房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张久城。1994年12月20日,双方经平安城镇西小庄村村民委员会盖章同意,由遵化市平安城镇人民政府作为监证机关,重新签订了正式的《遵化市人民政府房产草契》,并缴纳了相关契税,办理了《遵化市人民政府房产印契(房产所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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