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经济适用住房河北省沧州市树东住房条件国有土地房地产开发家属区集资建房工商管理部门
摘要:案例2002年4月,原河北省沧州市第一棉纺厂根据沧州市推进委(2002)6号文件改制成民营企业,取名叫沧州经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达公司)。在经达公司依法成立之前,为改善原沧州市第一棉纺厂职工的住房条件,2001年12月31日,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原沧州市第一棉纺厂将其60573.88平方米国有土地(包括家属区)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发,为此原沧州市第一棉纺厂于2001年2月5日授权其下属企业总公司的李进才、徐树东二人全权负责厂家属区的房屋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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