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亚生
摘要:原告:"古钱币是在我们家老宅下发现的,当年由我祖父埋下,理应属于我们家。"被告:"地下文物属于国家,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难道曹操的后人能去要‘曹操墓’的文物,慈禧太后的后代能去要故宫的文物吗?"最近,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江苏省首例私人向博物馆追讨地下文物案。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然而,原告汪氏六兄妹却认为,地下的古钱币的所有权应归自己所有。他们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法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