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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出台法规“禁放”烟花爆竹

作者:薛晨烟花爆竹安庆市市人大常委会法规管理条例春节期间主城区立法

摘要:近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在2015年7月就将该条例列入立法任务。并本着“体现民意,尊重风俗,以禁为主,禁限结合”的原则开展立法。条例规定,将城区限放的范围扩大至除北部新城外的整个主城区,除春节期间“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八日”的9天时间外,全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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