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管理药品监督医疗器械产品进出口许可证创新药精神药品药品注册检验费中央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
摘要:(2015年5月)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重新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重新的收费项目包含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认证费、药品保护费、检验费、麻醉和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等6大类共17项收费。通知详细规定了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时向申请人收费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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