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磊 顾海 王江曼药品价格管理体制定价机制
摘要:近几年,我国过专利期原研药和相应的仿制药大量上市。过专利期原研药与仿制药相比,具有创新程度高,产品质量好,临床疗效确切的特点。然而,本文通过对过专利期原研药和相应仿制药的价格比较发现,当前我国过专利期原研药的价格过高,主要原因是我国过专利期原研药定价机制尚未形成。为此,本文提出过专利期原研药的两种定价方式:直接定价和谈判议价,以期能完善我国药品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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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理论与实践》(CN:11-101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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