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水价国家计委节约用水国家环保总局
摘要:早在2000年10月,原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建设部印发了《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实行有利于节约用水的科学水价制度”,“适时推进阶梯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2002年4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应当创造条件在2003年底以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他城市也要争取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但是,十年过去了,从国家到地方,政府普及“阶梯水价”的力度从未减弱,但除少数几个城市试运行外,“阶梯水价”一直箭在弦上,悬而未发。粗略统计,日前全国660多个设市城市中,只有近80个城市在部分居民中实行了阶梯水价,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也只有接近一半实行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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