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庆奇政府监管电信资费社会经济效益实践基础行业电信行业服务效能产品特性
摘要:电信行业是一个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质和准公共产品特性的网络型基础行业,由于其全程全网、联合作业、规模经济和服务于社会的特征属性,决定了电信业不应该是一个暴利行业,而应该是一个服务效能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行业。同时,电信行业又是一个垄断竞争的行业,必须在政府监管下开展有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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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理论与实践》(CN:11-101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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