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舸调解真实原则本土化灵活性
摘要:调解是我国本土有效的纠纷解决之道和优秀法律文化传统,它的精髓在于在维持当事人关系和谐的前提下实现实质正义,因此调解真实原则必不可少。新时期民事诉讼法改革中,在当事人程序权利得以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坚持调解真实原则,关键在于辩证地掌握该原则的精髓并在实践之中灵活运用,而决不是武断地将之废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N:23-145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法学界专家学者,从事法学教育的广大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及法律实务界人士为读者对象。一贯坚持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开展法学研究与探索,为新人新作新观点提供舞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质量的稿件吸引人,体现理论性、实践性、前瞻性。本刊是黑龙江省目前唯一的法学学术性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