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樊伟; 王晶; 王若燕; 陈理水产品重金属含量评价
摘要:为了解绍兴市常见水产品中铅、镉、镍、铬、总汞和总砷的污染水平,于2015年在绍兴市的农贸市场、超市等随机采集6类343份水产品,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检测铅、镉、镍、铬、总汞和总砷的含量,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和金属污染指数法评价污染程度。结果显示,6类343份水产品中,铅、镉、镍、铬、总汞和总砷的中位数分别为0.036、0.012、0.041、0.062、0.012和0.220 mg/kg,镉的超标率为3.79%(13/343),其余重金属均未超标。海水甲壳类中镉含量中位数为0.027 mg/kg,超标率为15.79%(12/76),单因子污染指数中位数为0.054;其中梭子蟹中镉含量中位数为0.30 mg/kg,超标率为44.44%(12/27),单因子污染指数中位数为0.60。金属污染指数最高的为海水双壳类(0.110)最低的为淡水鱼类(0.021)。提示2015年绍兴市水产品中重金属总体污染水平不高,但梭子蟹中镉污染较严重,建议继续加强监测并分析污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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