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兵; 鲍圣婴; 阚京华过度投资国家审计国有企业
摘要:基于审计署2010—2014年公布的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和专项调查审计公告,我们以被审计中央企业的控股上市公司为检验样本.通过倾向值得分配对(PSM)方法确定其配对样本,考察被审样本公司在国家审计前后过度投资水平的变化。通过研究发现,国家能够抑制公司过度投资行为,但与一次审计相比,二次审计对过度投资没有显著影响。在区分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后,我们发现,在一次审计中,国家审计对投资过度的抑制作用主要体现在非“十大”的小所审计的公司中,而对大所审计的公司无显著影响。在二次审计中,国家审计能够进一步抑制小所审计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上述研究发现对理解国家审计之于国有企业的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