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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知识讲座

农作物种子知识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标签经营销售文字说明包装物种子经营者

摘要:44、经营销售的种子是否都需要开标签? 根据农业部第49号令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农作物种子,不论是国内生产的,还是从国外进口的,都应当使用标鉴。不仅加工后,包装的种子要使用标签,而且对于可以不加工包装进行销售的种子也要使用标签。对于使用包装物的种子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对于不使用包装物的种子标签,是指种子经营者在销售种子时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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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植保

《湖北植保》(CN:42-1306/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北植保》主要刊登大田作物、经济作物、果树、蔬菜、种子、药材、林木、花卉等与农相关的绿色植保产品,无公害化标准生产及由此延伸的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主要栏目有:刊首语、农业论坛、试验研究、绿色防控、植物检疫、病虫分析、农药管理、质量安全、统防统治、农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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