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向子钧知识讲座经营资格进口种子种子质量包装经营者分装
摘要:21、经营者将大包装种子拆零销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具有种子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如要将大包装种子拆零销售,根据《种子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大包装或者进口种子可以分装;实行分装的,应当注明分装单位,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北植保》(CN:42-1306/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北植保》主要刊登大田作物、经济作物、果树、蔬菜、种子、药材、林木、花卉等与农相关的绿色植保产品,无公害化标准生产及由此延伸的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主要栏目有:刊首语、农业论坛、试验研究、绿色防控、植物检疫、病虫分析、农药管理、质量安全、统防统治、农家顾问。
省级期刊
人气 101170 评论 52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43769 评论 54
统计源期刊
人气 41574 评论 54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35457 评论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