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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角色定位

作者:生雅利校企合作主导地位校企合作协议

摘要:校企合作作为西方现代职业教育最为成功的经验被引进我国之后却一直未能如愿发挥强大的作用,归结原因在于我国尚未在法律层面明确界定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法律地位。我国当前正在大力发展高职院校这一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坚力量,以此为契机,本文将围绕校企合作的各参与方角色定位进行法律分析,着重探讨高职院校如何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并试图从法律及制度层面探索如何保障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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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坚持为教学科研服务,加强民办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继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领域的研究和探讨,努力促进职业院校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增进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现已更名为《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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