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丽用人单位劳动争议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基数司法实践法定标准诉讼程序在职期间
摘要:索要加班费的四点常识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了额外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司法实践中,因加班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时有发生,"我加班了,为什么法院判我败诉,单位不用支付加班费?"因此,有必要对"加班"及"加班费"问题进行详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工友》(CN:42-16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工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并指导新时期工人运动,传播先进文化和理念。
省级期刊
人气 128761 评论 52
部级期刊
人气 25111 评论 49
人气 13570 评论 52
人气 5656 评论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