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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效应、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作者:曾广录; 高明华共同治理利益相关者企业社会责任外部效应公司治理

摘要:接二连三的企业"悖德"事件,特别是金融危机后,许多学者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到公司治理范畴,进行多边共同治理。这种观点是对企业的本质、功能和公司治理本质认识模糊的结果。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应从企业行为的外部效应来理解,而不能从漫无边际的社会责任问题来谈企业的社会责任,否则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会使公司治理误入歧途,会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在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上以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外部性理论为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更有说服力,也更具治理效率。在外部性理论支撑下,企业负外部效应问题的治理需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要建立一个真正能使产权有效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外部约束机制;二是要建立一个真正能使外部效应内部化的内部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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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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