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念利 张苗苗 屠新泉rtas服务贸易
摘要:近年来,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风潮再度兴起。与区域服务贸易安排呈现出的“GATS+”趋向如影随行的是,部分区域服务贸易安排还表现出明显的“GATS-”特征。本文研究发现,“GATS-”承诺具有明显的向特定服务部门(金融服务、通信服务、商业服务和运输服务)及服务提供模式(模式3和模式4)聚集的特征。区域服务贸易安排成员所做的“GATS-”承诺主要表现在:(1)在“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承诺上附加更多“限制性措施”;(2)在与服务补贴相关的义务上争取更多豁免和例外;(3)缩减相关服务承诺的部l’1(模式)覆盖率。本文认为,诱发“GATS-”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多边规则对区域贸易安排的审查不力、区域服务贸易安排成员间缺乏政治互信、片面追求缔结区域贸易安排带来的其他利益,以及发展中经济体对服务开放的经验和信心不足。本文选择88项区域服务贸易安排为样本,针对“GATS-”承诺的形成规律展开经验研究,证实了引发“GATS-”承诺的上述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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