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贺小勇非世贸组织协定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法律适用
摘要:对于“非世贸组织协定”是否可以像“世贸组织涵盖协定”一样作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法律,“并入说”学者持肯定的态度。然而,无论是《争端解决机制谅解》还是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实践,“并入说”的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并入说”理论的不足在于其混淆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法院的法律属性。世贸组织法很大程度上属于自足性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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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问题》(CN:11-169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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