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涌鑫子公司法律风险中资企业境外司法程序健康与安全合作伙伴有限责任
摘要:某中资企业和当地合作伙伴出于执行项目的需要,联合在加拿大注册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后因多方面原因,项目被业主终止,母公司保函被业主没收。此外,加方政府以违反《职业健康与安全法案》为由将该中资企业告上了法庭,目前尚处在漫长的司法程序中。在程序审理阶段,加方的主要理由有:该中资企业与子公司关系密切,子公司直接接受中资企业的指令;中资企业直接控制它在项目中的利益;子公司的有关雇员由中资企业委派并从中资企业获取工资报酬。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