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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型教授评聘调查研究

作者:张其志; 刘范美; 赖永凯; 穆湘兰; 张成林教学型教授科研型教授职称评聘教师教学研究

摘要:中国现行的教授评聘制度是典型的科研型教授评聘制度,是科研取向的职称评审制度。这种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与大学教师自身的角色定位有冲突,影响了大学教学职能的充分发挥;教师有较大压力,影响了教师的身心健康;导致教师为研究而研究,为职称而研究;导致科研挤占了教师备课或上课时间,影响了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不合理、不公正,影响了潜心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的积极性。设置教学型教授是解决现行教授评聘制度弊端的合理选择。职称评审应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三种类型。有些大学在职称评审中单列“教学型教授”。大学教师的工作按重要性排序首先是教学,接着是教研、科研和社会服务。评聘教学型教授的条件和标准要凸显教学业绩。调查表明,在评聘教学型教授的条件中,课堂教学得到专家和学生好评排在首位,接着是教学研究成果突出、教学具有探究性、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业绩突出、获得省/市级教学奖励,科研成果的重要性排在教学成果之后。教学型教授应具有高超的课堂教学艺术,必须发表5篇以上的教研论文,至少应该有1项省级以上的教研课题,必须主编1部以上的教材,必须获得至少1项省级以上的教学奖励。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各类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这些调查结果,结合已设置教学型教授的部分大学对评聘教学型教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教学型教授评聘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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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发展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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