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中央军委职责分工办公室国务院国防教育职权国民经济动员
摘要:一、关于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职权的规定国防动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本法所指的国防动员委员会,主要分为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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