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春巍部队预编管理体制现役士兵省军区动员工作军兵种明确职责
摘要:《国防动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预备役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便于动员的原则,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储备。"其中第一种形式: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是专门编配在现役部队重要专业技术岗位上,为战时出现伤亡时提供的对口补充兵员。建设好这支力量,对于提高现役部队精确动员能力,做好大规模作战准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军事斗争准备任务的有力牵引下,现役部队预编工作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改革,扩大了预编范围,调整了预编对象,优化了编组方法,改进了训练方式,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统,预编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从宏观上看,这项工作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持续、健康发展,笔者认为,还需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当前的工作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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