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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之有效规制——由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联合签发通知所引发的思考

作者:沈幼伦; 于帮清挪用资金罪董事刑事责任大股东中国证监会犯罪构成刑罚体系

摘要:民事责任方式无法对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实现有效的规制,应当充分发挥刑罚的功能.应重新界定上述行为之性质;着重从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角度明确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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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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