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文莉; 杨玥捷金融科技智能投顾法律监管
摘要:智能投顾是以数据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金融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通过基于网络算法的程序、利用创新技术为用户提供全权委托的账户管理服务的注册投资顾问是美国SEC对智能投顾的界定。在我国,智能投顾面临着业务模式与《证券法》第171条、牌照制与停发牌照等冲突;而智能投顾自身的特殊性,如业务界限的模糊性对传统信义义务的挑战、服务的跨界性对分层监管的挑战、算法的专业性对传统监管手段的挑战、决策集中性对“一致行动人”监管的挑战等,也给传统监管带来了新的法律风险。建议修改我国《证券法》第171条的相关规定,扫除智能投顾的准入障碍,并从信义义务、分层监管体系构建、算法监管、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等诸方面完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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