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雪忠生效要件立法反思传统债权转让内在逻辑本质属性转让人通知方受让人效力权利
摘要:债权转让经通知方发生权利移转效力。通知前,债权即发生移转的理论及相应立法,均背离了债的本质属性和内在逻辑,已经并将继续造成理论上的尴尬和实务上的不利。债权转让的通知应由转让人实施,或由转让人委托受让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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