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佘祥林杀妻案”引发的学理思考——防止冤假错案,有赖于健全的刑事程序法

作者:谢佑平刑事程序法冤假错案防止学理健全社会冲突程序公正惩罚犯罪刑事司法实体公正司法公正诉讼机制国家权力一致性发现暴力警察

摘要:刑事司法的目的,不仅是要解决社会冲突,而且还要公正地解决社会冲突。司法公正具有双重的涵义: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者之间既有内在的一致性,也有互相冲突的地方,即严格遵守程序公正的要求,可能会达不到发现犯罪和惩罚犯罪的目的。但是,如果只是为了发现犯罪和惩罚犯罪,那么国家根本就不需要建立刑事诉讼机制,而只要有警察等暴力机构的存在就足以达此目的,可见,程序法和程序主要就是用来防范和约束国家权力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学

《法学杂志》(CN:11-164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