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伟; 范跃如机制研究案件处理交叉案件审判实践处理机制司法解释民事制度相对独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区别对待选择权被害人应当法律
摘要:刑民交叉案件是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尽管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已有部分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严重缺陷,应该重构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制度。具体而言,应当赋予被害人以选择权,保障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相对独立;应当因案而异,实行“先刑后民”、“先民后刑”或者“刑民并行”;在刑民诉讼冲突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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