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我国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的完善

作者:李牧; 耿宝建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制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征地计划经济改革公共利益人民法院

摘要: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是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该制度存在对公共利益的规定过于模糊且矛盾、政府职能错位、背离市场经济法则、补偿标准过低等缺陷,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的完善,应当选择全面改革的路径。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即将其限定在公共事业工程的范围内;政府不直接参与征收土地,而是通过颁发《征收许可证》和《征购许可证》来实现对土地征收的审查;由人民法院处理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间的征地争议;准确理解《宪法》中的“补偿”涵义,并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补偿制度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商研究

《法商研究》(CN:42-166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商研究》法学专业学术理论刊物。侧重对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的探讨和研究,主要发表法学理论文章。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