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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义务教育条例

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小学阶段政府保障福建省居住地

摘要:《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7年10月修正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同时废止。条例明确了“就近入学”原则,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保障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通过对口直升或者在划定范围内随机派位等方式升入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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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

《福建教育》(CN:35-1017/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教育》立足福建,着眼全国,为小学一线教师、教研员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最新的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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