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晓虎; 朱明符号抽象反思生活世界法律文明
摘要:根据语言哲学和符号学的原理,作为符号的法律具有三个特性:符号的抽象性、反思性和时空重构功能.作为符号的法律对人类自身具有双重作用,法律要发展,就必须回到真实世界中,用实践来消除作为符号的法律的僵化和异化,以确立法律中人的主体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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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学报》(CN:35-129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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