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布医疗费用民事责任管理人受害人小金狗咬伤赔偿大黄不负责任承担
摘要:问:刘某的五岁儿子小金金去邻居李某家串门,刘某和李某在屋内聊天,小金金独自在院里玩,谁知李某家的一只大黄狗突然蹿了出来,把小金金的腿咬伤了。为了治伤,共花去了医疗费2000多元。刘某要求李某承担部分医疗费用,遭到李某的拒绝。理由是,李某认为是狗咬伤孩子,与她本人无关。请问,这种说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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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基础教育研究》(CN:35-1298/G)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办刊宗旨:传递政府政策信息,探究基础教育工作难题,交流基础教育工作经验,推广教研成果,为福建省基础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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