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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院调解制度之改革

作者:于秀玲法院调解制度经济审判民事权益和解协议平等协商审判组织审判方式改革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摘要: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平等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真正意义上的法院调解制度发端于革命根据地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并一直以来在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被誉为“东方经验”。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原有的建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调解观念与原则。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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