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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打印视阈下著作权法适用问题研究——从法解释学的视角入手

作者:毕文轩3d打印著作权法律解释复制权合理使用

摘要:3D打印技术的发展虽然带来了部分版权问题,但通过对我国现有《著作权法》的适用与合理解释完全可以解决此等问题。3D打印中所涉及的CAD文档与STL文档具有同质性,完全可以被解释为图形作品。无论是通过3D打印机将CAD文档等打印成三维实体物,抑或通过3D扫描仪将三维有体物转换为CAD文档,都属于现有著作权法中广义“复制”行为,完全可以适用现有法律。同时,针对3D打印技术的特征,应当就使用目的、使用行为以及对权利人利益的影响等方面对我国“合理使用”制度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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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32-151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2010年被评为“全国高校三十佳社科期刊”。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追踪社会思潮、理论前沿和学术热点,在重大理论问题上反映东南大学的声音,在学术探索和创新上体现东南大学的水平,同时积极参与和促进校内有关学科建设,受到学术界、期刊界读者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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