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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以新一轮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改革为视角

作者:黄本超检察官独立检察一体检察改革

摘要:我国检察体系奉行检察一体原则,在法律定位下检察权运行的主体为人民检察院,但在检察实践中检察权具体运行却是由检察官来完成。立法与实践的悖反,使得检察官独立运行检察权成为当下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通过域外检察权运行机制的考察,发现我国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中存在着检察一体机制的不利制约、行政化管理模式的不当干预和检察官职务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笔者拟对这些现存问题进行研究,探寻出适合我国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正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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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32-151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2010年被评为“全国高校三十佳社科期刊”。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追踪社会思潮、理论前沿和学术热点,在重大理论问题上反映东南大学的声音,在学术探索和创新上体现东南大学的水平,同时积极参与和促进校内有关学科建设,受到学术界、期刊界读者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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