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思琪; 陈博雅废止民法典
摘要:《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废止的主要原因在于不符合《立法法》关于部门规章权限范围的规定。《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废止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虽然可以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但可能导致许多具体问题欠缺法律依据,将影响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制度的许多具体内容。《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废止后水路货物运输法律制度完善的根本途径应是修改《海商法》,在此之前应当先行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也可通过民法典编纂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合同法》关于运输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相关内容作为具体条款列入合同,同时建议相关组织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格式合同和标准单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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