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振宇煤炭资源有偿使用资源税税制改革
摘要:我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现已初步建立,但仍未能根本解决矿权市场化交易、地方政府事权与资源收益分配的不相适应、国有矿企预算软约束等问题。现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就是要坚持循序渐进、综合配套、分类推进、权责明晰、动态调整的原则,从清费立税、主体建设、释放红利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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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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