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慧土地财政分税制地方主体税种财产税
摘要:近年来土地财政出现大规模急速发展,一方面反映了土地出让“寅吃卯粮”的制度性缺陷,另一方面折射出地方财政的困难。土地财政的背后,凸显出地方主体税种的缺失和不稳。随着土地资源减少和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土地财政正面临日益突出的转型压力。如何科学设置和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成为有效应对后土地财政时代来临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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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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