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尚希三中全会决定国家治理财政改革新思维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未来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特别对于财政而言,《决定》将其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不仅对财政的职能作用进行了重新认识,对财政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而且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内容提出了新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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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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