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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新政效应分析

作者:滕昊 兰庆高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效应分析

摘要:继2011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征求意见稿后,2012年4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了财税(2012138号《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新政》)及其附件。本文认为《新政》中投入产出法在客观性方面强于成本法。而成本法适用范围较广,但财务核算信息相关性较差。从政策效果来看,《新政》预期能够有效扼制由企业舞弊所导致的税收漏洞,促进行业公平,并对从事非初级农产品加工行业的企业具有减税效应;从行业方面看,《新政》有利于促进食用农产品行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集中度;从市场方面看,《新政》有利于促进稳定食用农产品市场供应,减轻通货膨胀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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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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