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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四种“误读’’

作者:张献国省管县财政体制县财省管浙江条件既得利益

摘要:省管县财政体制既不等于“县财省管”,也不是单纯的“强县扩权”。“浙江条件”是各地推行省管县的重要参照标准,但不能绝对化。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是城乡及市县之间财政利益的重新整合过程,辩证看待和正确处理市级财政既得利益得失事关省管县改革的进展与最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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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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