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寅主体功能区财政思路对策
摘要: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为使我国幅员辽阔的国土在空间的划分上能更加合理并具可操作性,国务院提出了按不同区域资源生态环境承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同时有助于更好地引导经济布局,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在总体上加强和改善对全国不同区域的宏观调控。财政政策作为影响最为深远、作用最为直接的宏观调控工具,如何在构建主体功能区建设中灵活合理地运用便成了一个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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