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金柱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铅酸蓄电池辽宁国家税务总局商品目录木材制品财政部
摘要: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通知宣布,从9月15日起,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其中主要包括: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出口退税被取消;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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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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