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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农”问题的十大财政金融对策

作者:张如石财政支出金融对策农业税税率农民增收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特产税种粮积极性

摘要:“三农”问题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4年初,中央就农民增收下发了“一号文件”,其最具突破性的精神就是:“多予、少取、放活”,给9亿农民送上了一份温暖而厚重的大礼。此后,各地按照中央的部署,相继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将新增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对推广良种和主产区农民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补贴等。2005年以来,国务院再次召开有关农村税费改革及解决“三农”问题的专门会议,期望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绝大多数省份也都纷纷取消农业税,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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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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