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晓刚母亲离婚共同财产张某赡养分居患病起诉
摘要:问:我母亲于1996年再婚,与张某感情不好,多次发生矛盾,现已经分居,双方没有积攒下任何共同财产。张某时常患病,我母亲身体也不好,所以无力照顾他,他的子女也不愿赡养他,因此我母亲将张某送到了康复中心,费用都是由我母亲垫付的。我母亲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吗?另外,他们结婚时我已经成家,我是否有赡养张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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