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昕鹏县管校聘教师身份专业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教师行政合同
摘要:《教师法》将教师身份定位于"专业人员",但该身份在实践中尤其是"县管校聘"试点地区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遭遇了诸多困境。受制于"专业人员"身份的内涵与外延,教师的权利义务、管理方式和权益受损时的法律救济等问题的解决均欠缺法理基础。为推进试点地区教师交流轮岗的顺利进行,应将公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同时推进教师行政合同的有效适用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为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保留一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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